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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彭*辉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4:40 文章字号:

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第九条及《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决定对*辉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期自2024年11月16日到2025年5月15日止,期满转为后台保存。

附件: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评价结果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15


附件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

序号 专家姓名 评标评审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履职行为情形 行为类别 考核扣减分值 记分周期考核得分 履职行为考核评价生效日期 考核得分运用
1  彭*辉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8日 黔东南州疾控中心采购小型仪器设备一批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7项“到达评标现场后,以项目复杂或者工作量大等非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评标的” 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20 80 2024年11月14日 正常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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