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有效预防和打击利用电子化手段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号),2025年4月组织开展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造价软件实名制联调测试工作已完成,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5月9日起,对用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造价软件实施实名制管理,请各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登记的造价软件为投标人用于制作、生成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造价软件。各造价软件开发单位应当做好造价软件加密锁(含已出售的)实名登记,核对并如实记录购买人和使用人信息,实现信息可追溯管理。造价软件开发单位不得以实名登记为由,向购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造价软件开发单位应当在造价软件加密锁写入使用人信息。以单位名义使用的,记录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造价锁锁号、登记或变更时间等信息;以个人名义使用的,记录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造价锁锁号、登记或变更时间等信息。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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