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关于督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14:52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确保招投标项目保证金及时退还,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黔东南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方案》等相关规定,为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现对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已开标项目随机码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2021年以来在中心进场交易的项目,截止2021年8月31日,仍有部分项目保证金未办理退还申请(详见附件1清单),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及时发起保证金退还申请。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查询保证金退还状态,请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敦促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申请,投标人无需到中心现场办理退还手续。



    2、

截止2021年8月31日,因投标人账户信息有误,中心未能成功退还投标保证金(详见附件2)。请投标人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核实修改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保证金管理”模块中的“二次退款”提交退款申请。


    3、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财务部:0855-8685623、 8685610;工程部:0855-8685630,采购部:0855-8685632,产权部:0855-8685620,土矿部:0855-8685615,诚信库审核窗口:0855-8685619.

    

附件:1、2016-2021年已开标项目随机码保证金未清退明细表.xls

      2:2016-2021年二次退款明细.xlsx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2年第二季度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