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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做好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1 11:42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进一步确保招投标项目保证金及时退还,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黔东南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方案》等相关规定,为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现对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采用线下手工及虚拟子账号收退保证金管理模式,收款账号为:18910121050000330的保证金,请投标人及时带相关材料到中心财务窗口办理退还手续(清单详见附件)。

2、现采用随机码系统化收退保证金管理模式,收款账号为:18910121050000581的保证金,请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发起退还申请,投标人无需到中心现场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人可自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查询保证金退还状态。

3、办理中有疑问,保证金事宜请咨询财务部:0855-8685610、 8685623;项目有关事宜请咨询对应业务科室(工程部:0855-8685630,采购部:0855-8685632,产权部:0855-8685620,土矿部:0855-8685615)。

    附件:1、保证金退还办理流程指南.doc

            2、虚拟子账号模式未及时办结保证金清单.xls

      3、线下手工模式未及时办结保证金清单.xls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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