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工作,按要求做到“应退尽退”,切实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负担。现对投标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采用线下手工及虚拟子账号收退保证金管理模式,收款账号为:18910121050000330的保证金,请投标人及时带相关材料到中心财务部办理退还手续(清单详见附件)。
2、采用随机码系统化收退保证金管理模式,收款账号为:18910121050000581的保证金,请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发起退还申请,投标人无需到中心现场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人可自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查询保证金退还状态。
3.截至2023年2月8日,因投标人账户信息有误,中心未能成功退还投标保证金(详见附件4)。请投标人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核实修改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审核通过后,再进入“保证金管理”模块中的“二次退款”提交退款申请。
4、按照投标保证金“应退尽退”的工作要求,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要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正当理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及时发起保证金退还的,中心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予以处理。同时,中心将对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确认后直接原路退还。
5、办理中有疑问,保证金事宜请咨询财务部:0855-8685610、 8685623;项目有关事宜请咨询对应业务科室(工程部:0855-8685630,采购部、综合产权部:0855-8685632,土矿部:0855-8685615)。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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