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秩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进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施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远程异地评标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物理时空屏障,通过利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不同地点的评标专家通过远程电子评标系统,实现在线交流讨论,完成评标工作。
远程异地评标现场分发起平台和协助平台,项目所在地的评标现场为发起平台,所在地以外的评标现场为协助平台。
第四条 中心市场管理部工作职责:
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总调度;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安排、专家抽取、评标专家身份验证、签到、评标区秩序管理及异常情况记录、报告;负责组织协调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服务工作;
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资料的保存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 中心信息部工作职责:
负责搭建远程异地评标场地、网络环境、评标系统及评标设备,保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畅通;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开评标监控视频的存储;负责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六条中心交易业务部室工作职责:
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服务咨询工作;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专家抽取申请核验工作;负责协助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标过程中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中心财务部工作职责:负责配合项目业主(中介代理机构)完成异地评标专家费用发放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调度工作。
远程评标项目发起:业务部室负责远程评标项目的咨询沟通,原则上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将远程评标相关工作需求通知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负责远程评标场地的协调调度,在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8小时前落实远程评标场地,并将调度情况反馈给信息部及相关业务部室。
远程评标项目配合:市场管理部负责异地交易中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应答工作,依据申请评标日期并结合自身当日远程异地评标室的使用情况予以确认,做好场地调度和台账记录,并将调度情况反馈给信息部。
第九条 系统调试。信息部在项目评标前一个工作日对接或配合异地交易中心完成视频会议系统、阐述设备、远程监控视频及系统登录测试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评标系统维护,确保评标顺利完成。
第十条 评标专家抽取。业务部室负责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申请的信息核验工作;市场管理部协助项目业主在规定时间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终端中完成专家的随机抽取工作。
第十一条 评标准备和服务。市场管理部做好远程评标准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专家身份核验、签到服务和评审签章服务等工作;协助评标委员会专家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以便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负责评审过程中所需的开标过程记录表等资料的传送或接收,负责阐述服务和相关原件的展示或查阅协助服务工作,负责协助答疑澄清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专家评审费用发放。发起的远程评标项目由财务部协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配合方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发放工作。配合的远程评标项目由市场管理部通知财务部协助异地交易中心做好配合方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发放工作。
第十四条资料归档
本地发起的远程评标项目由市场管理部负责收集异地交易中心的专家签到表、评标音视频资料及异地专家评审费用发放记录表等相关资料,并将其中的专家签到表、异地专家评审费用发放记录表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信息部将评标音视频资料、备份,并与异地交易中心评标音视频资料一起保管。
配合的远程评标项目由市场管理部、信息部负责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审相关资料及评审过程音视频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场管理部汇总后及时将项目相关资料移交给异地交易中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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