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业务事项 | 业务咨询部门 | 办理须知 | 注意事项 |
| 1 | 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中心信息部(0855-8685665) 工程部(0855-8685630) |
1.潜在投标人已在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并成功办理CA数字证书; 2.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持CA证书登录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
已在贵州省任一地州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到项目地交易中心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
| 2 | 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 | 中心财务部(0855-8685610) 信息部(0855-8685665) |
1.潜在投标人根据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保证金随机码,按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交纳;(如采用电子保函或信用承诺函的,按文件要求办理) 2.投标保证金鉴收时,系统自动比对投标人基本户账户名称、账号、交纳金额、交纳时间、随机码信息,比对无误,则交纳成功。 |
1.交纳前,投标人需确保注册信息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登录信息注册平台进行更正; 2.如采用电子保函或信用承诺函,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办理。 |
| 3 | 项目文件异议(如有) | 中心工程部(0855-8685630) | 潜在投标人对文件有异议的: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异议,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按照文件规定的异议提出方式进行,及时关注查看异议回复及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
| 4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 | 中心工程部(0855-8685630) 信息部(0855-8685665) |
潜在投标人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递交文件。 | 应确保在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
| 5 | 开标 | 中心市场部(0855-8685637/627) | 潜在投标人按照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含开标地点)、开标程序参加开标会议。 | 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系统在线)提出。 |
| 6 | 评标 | 中心市场部(0855-8685637/627) | 文件要求有项目阐述、设计效果演示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文件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 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安排及中心市部工作人员的服务引导下进行。 |
| 7 | 交易结果公示查看 | 中心工程部(0855-8685630) | 项目评审结束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工程交易板块进行查看。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 8 | 项目投诉(如有) | 中心工程部(0855-8685630) | 按照法定相关时限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1.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再进行投诉; 2.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执行。 |
| 9 | 中标结果公告查看,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心工程部(0855-8685630) | 1.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工程交易板块进行查看;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 |
| 10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财务部(0855-8685610) | 1.交易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2.经中心财务部办理通过后,系统按原路返还。 |
1.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在交易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直接发起; 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需在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方能发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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