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立足本部室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及时调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室直接抓、相关部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建设。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要点,结合中心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中心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中心领导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上半年,中心党组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1次。二是常态化用好用活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会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章党规等内容,以及跟进学习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上半年,共召开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三是依托“学习强国”“中网院”“贵州网院”“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推进中心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截至目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通过中网院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网络课程学习1期,覆盖率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全民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1期。
4.提升监管格局。联合州发展改革委等十五个部门印发了《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形成“问题精准发现、信息及时共享、办理高效规范、联动处置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格局。同时对内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月度分析反馈机制,对五月份政府采购合同公示超期的9宗项目向业主单位发放提示函。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1.开展现场普法宣传。中心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巧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普法活动,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进村寨等现场普法活动4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
2.丰富普法宣传载体。不断丰富普法载体,拓宽普法渠道,发挥线上线下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积极构建“互联网+普法”格局,通过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微信公众号开设“学法普法”、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等宣传方式,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和参与率;线下,依托中心LED显示屏、展架、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及其他办事群众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普及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上半年,发布法律法规及法律解释23个,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例6个。
三、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与贵州维律(黄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为中心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当好参谋助手,积极进行中心民事合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半年,开展合法性审查4起,有效提升中心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切实加强政策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省、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细化规范性文件分类和认定标准。上半年,认真落实《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认真开展文件审查、清理,废止文件1个。二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将中心的合同、协议、政策文件等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上半年,已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2起,做到“应审尽审”。
五、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健全政务纠纷化解机制,支持行政应诉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各方主体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上半年,共收到质疑投诉8件,对来访的人员耐心解答,告知其法定程序,并及时将来函转办到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上半年,我中心无行政诉讼案件。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律事务部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