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行为记录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行为考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3日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向交易中心反映。
| 序号 | 代理机构信息 | 项目信息 | 考评情况 | 录入行为记录情况 | 信息来源 | 记录主体 | ||||||||
| 名称 | 承办人 | 法定 代表人 |
名称 | 编号 | 交易类别 | 交易方式 | 考评情形 | 考评分值 | 行为情形 | 事实行为 | 行为发生时间 | |||
| 1 | 贵州泓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霍伟健 | 霍伟健 | 剑河县设施渔业基地(配套设备)采购 | P5226292025000590 | 政府采购 | 公开招标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行为考评实施细则》考评情形不良行为第31条:其他影响招标(采购)工作正常开展的 | —3分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行为记录办法(试行)》“(二十五)其他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 不规范代理行为。”情形 | 该项目有2名业主专家,在进行场地变更时未预约业主专家评标室 | 2025/7/7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心政府采购 |
注:1.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2.受理部室与联系电话:市场管理部(0855-8685637);3.交易中心在接到书面反映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核实行为记录确实有误的,应及时更正记录结果;4.公示期结束后,代理机构如对记录无异议的,交易中心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介超市”中记录。
附件: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行为记录异议(申辩)表.docx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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