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州直各预算单位,各交易主体:
为贯彻落实省、州改革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暗标评审”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专家评标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现就黔东南州政府采购试行“暗标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时间及适用范围
2025年7月25日起,黔东南州政府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项目实行“暗标评审”。
二、评标方式释义
“暗标评审”是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部分,并隐去供应商信息(企业名称、企业标识等),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供应商的说明及标记,在技术文件评审环节中,交易系统采用随机编号方式分配给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由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依规对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进行独立评审。
三、招标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评审方式设置中,选择“暗标评审”。其中方案、计划、措施等专家主观评分应设置在技术部分,其它评分部分不得设置专家主观评分项。
(二)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暗标格式的要求,并检查核对交易系统对应检测点的相关设置。
(三)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依据系统提示,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专家评审要求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独立的评标,“暗标评审”对响应文件中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过程中,交易系统自动对响应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格式智能检测,自动标记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错误点,同时将检测结果向评标专家展示,辅助评标专家评审。
五、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0855-8685651(新点公司)
业务咨询:0855-8222553(州财政局采购和国资科)
0855-8685632(州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六、其他
本通知试行半年,在试行期间发现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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