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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金*峰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10:34 文章字号:

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第九条及《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决定对*峰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本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9日到2025年5月28日止,期满转为后台保存。

附件: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评价结果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28


附件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

序号 专家姓名 评标评审地点 评标时间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履职行为情形 行为类别 考核扣减分值 记分周期考核得分 履职行为考核评价生效日期 考核得分运用
1  金*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度实验室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三次)B包、C包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4项“接到评标评审通知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且在开标前60分钟请假的” 一般不良行为情形 10 90 2024年11月25日 正常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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